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03-03 点击数: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假期(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一、寒暑假,学生原则上应离校休假,确因教学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十堰城区内学生不得留校住宿),须认真阅读本办法,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辅导员签署意见,所在二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同时签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见附件2,打印后签订一式两份),经学工处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
二、实行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统一安排制度。为便于管理,学校放假三天内不留校的同学要尽快离校。对批准留校的同学,学生宿舍管理科根据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住宿的楼栋、楼层和房间。
三、实行假期留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假期中留校同学若有事离校外出或中途回家,应主动告知所在学院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并在假期住宿的宿舍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四、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各学院对留校学生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各学院和宿舍管理科每周要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留校学生的情况。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五、留校学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注意身心健康,切勿参与非法传销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去江河、湖泊、池塘等处游泳。
六、学生宿舍管理科负责办理留宿学生住宿登记与住房安排工作,假期学生一律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出学生宿舍,其他学生假期需临时进入宿舍的,须经学生宿舍管理科批准,并办理假期出入学生宿舍登记手续。
七、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凡在规定的学生宿舍关闭大门时间后进入学生宿舍的学生,应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办理晚归登记手续。无故晚归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严禁乱丢烟蒂、生明火做饭、点蚊香等。如有违反,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九、禁止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严禁男女生混宿;严禁留校住宿学生在外租住房屋。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内从事经商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赌博等。
十、留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存折等。不准将寝室钥匙私自借给他人,不允许私自调换门锁。留校住宿学生要爱护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恶意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留校住宿学生若发现学生宿舍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楼栋值班员、学生宿舍管理科、所在学院、保卫处或学工处报告。
十二、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