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填报,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0〕3号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是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在籍在册学生均可参加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严格评审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懂得感恩,道德品质优良;

4.根据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5.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的资格。但需向省资助中心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条件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主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有二级学院今年拟申报此类学生,务必于9月25日前先将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提前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由校学生资助中心及时反馈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名额分配

根据2017级、2018级在校生人数比例,各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建筑工程学院1人;

智能工程学院1人;

汽车工程学院1人;

生态环境学院1人;

旅游商贸学院1人;

机电工程学院1人;

艺术设计学院1人

四、评选推荐工作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学院按相关要求,对照推荐条件,按推荐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对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评议确定,并在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2.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1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扫描件)。所有纸质材料请于9月30(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报至天一剧场312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至QQ邮箱(42673187@qq.com

注意: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非党总支公章)。

五、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纸质版,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签名不得打印。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二级学院、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理由填写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7.表格必须体现学院各级部门的意见,由推荐人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相应公章(非党总支公章)。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2份(教务处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学工处盖章)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再随表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上报材料经审核材料后不予退回,请各学院根据自己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9.表格右上角序号一栏请勿填写,此项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填报。

六、其他要求

1.因教育部,省资助中心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学院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评审,特别注意填表要求,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不按时上报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安排整改,直接取消名额。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评选推荐工作组,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奖助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4.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详实。评审报告须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要求:每个学生的申请表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XX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必须按照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要点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9月19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团委 版权所有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编: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