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11 时间:2019-10-10 点击数:

二级学院

      为了对学生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评选

学生综合测评,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全校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均应依据《湖北工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参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综合测评结果记入学生学年鉴定表,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时也要将即将开展评选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侯选人时均应从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中推选,没有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寝室长作为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低于本所有寝室长10%,今后大家把寝室长从数量和质量上配齐配优,把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二、评选办法

依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根据测评结果按分配指标(附件1)确定各类奖项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和学生学年鉴定表一并于1120日前送交学工处,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

三、评选要求

测评和评优过程中,要体现出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负责地按工作程序办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无异议后再报学工处。上报时提交班级综合测评情况(附件5)、学生先进个人评审表(附件2)、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学生先进汇总表(用excel表)(附件4)、公示情况(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系由学工办主任或副书记按照年级、班级整理,收齐后统一上交,交至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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