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将于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日)放假3天。为进一步做好“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各二级学院节前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强调假期学习、生活、旅游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工作。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各二级学院放假前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不留宿外人。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选乘具备正式营运资质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尊重当地的各项风俗习惯,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警惕异地所谓的初高中同学、朋友、亲戚以介绍工作、旅游等误入传销,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五、严格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节假日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值班,将《假期值班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保卫处李季和学工处教育管理科马斌,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学生动态,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上报学工处、保卫处。各学院要做好离校学生的去向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并确保其按时返校。对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并于9月16日上午10:00前将加盖公章的《学生假期返校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祝各位老师和学生假期愉快!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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