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征入伍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作者:11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各位应征入伍新生:

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由应征入伍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新生本人身份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寄至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电话:0719-8126930,邮编442000也可以委托他人按以上要求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新生报到期间到校代办。

接到入伍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合格加盖我公章后,一份留我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入伍新生或受委托人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家人的常用电话。新生或受委托人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至县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入伍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入伍新生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我录取通知书到我办理入学手续。

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无需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学籍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团委 版权所有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编: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