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 劳动节假期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和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为了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愉快、充实的假期,确保学生身心、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校学生“五一”劳动节假期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重视假期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辅导员(班主任)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人数和学生行动轨迹,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安全稳定。

结合学校近期发生的学生电信诈骗事件,利用典型案例,重点向学生做好网络安全教育,防范各类电信诈骗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教育学生防疫情、防自然灾害,防盗抢、防网络贷款,勤工俭学学生要注意防范就业陷阱,勿入传销;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中游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车祸以及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外出时选乘具备正式营运资质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营运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礼貌待人,文明出行。

二、切实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和请销假制度

节假日期间,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离校外出审批流程做好学生请销假手续。对于请假出市、出省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行踪,完善《学生假期离校行踪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可用EXCEL制作,也可用腾讯文档、辅导猫、问卷星等软件统计后导出汇总,统计表由各学院自行保管备查)。若有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外出行踪有迹可查。提醒外出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食品安全,外出途中、人群聚集地戴好口罩、勤洗手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做好迟归、未归学生的跟踪联系及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依据校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于收假后第二天上午10:30前将晚点名情况和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三、加强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对假期留校学生,要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违章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在校外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兼职活动要及时制止。

四、加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各二级学院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各班级要适时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及时排解心理压力。对心理上存有障碍或表现异常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并上报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及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程序;对医院确诊的严重心理疾病患者,要按有关规定休学治疗,并加强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避免或减少因心理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强化值班纪律

二级学院要严格值班制度附件3,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与带班领导应确保能随到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学校各宿舍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及时掌握校园内学生异常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学工处、保卫处、学校带班领导

附件:

1.学生假期离校行踪登记表

2.学生假期返校情况统计表

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二级学院假期值班表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23423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团委 版权所有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编: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209